【案情简介】
被告区某与原告彦某系朋友关系,因被告出差需要加油、消费等原因,被告向原告借款2.5万元,并出具手写借条一张,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该笔款项,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,至后来避而不见,迫于无奈只得依法委托律师提起诉讼。
【案件评析】
现实生活中,朋友、熟人因急事借钱,这种情形非常之多,但又往往出现借而不还、避而不见等情况,本案原告在咨询本律师后,决定先由律师进行调解告之,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再行诉讼。
【法院裁定】
某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,进行了现场调解,最后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应于一个月内归还全部款项。
【办案心得】
对于朋友、熟人之间小标的额的民间借贷案件,原则上应该引导当事人和气生财,尽量避免直接诉讼,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,也应该大胆的委托律师,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。